夫妻分居满两年的,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夫妻分居满两年,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因此,以分居为理由主张离婚的,须是由感情不和所致,如果因工作、求学、就医等客观原因造成夫妻双方两地分居,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样的离婚诉求也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分居,必须达到分居满两年,而且分居必须是持续的,不间断的。
夫妻分居满两年要有证据来证明。
总之,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夫妻感情破裂,再无和好可能”,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只是判断的一个标准而已,最后能不能离婚,还得由法官综合考虑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且有无和好可能的情形。所以,分居满两年并不一定就能离婚。
一、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界定
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79条的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只是离婚的一种理由和情形,并不是只要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了。
(一)分居要具备——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民法典》上的分居。
(二)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许多人不理解如果夫妻常年异地居住,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当然不一定算法律上的同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
(三)同居不履行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如果同住一套房,不在同一张床睡,但感情不和,不履行夫妻间相互的义务,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分居?这种情况下法官在开庭时开庭时难以认定同居,例如一旦一方否认分床睡,另一方不好举证证明分床事实或没有性生活事实,因此不认定为分居。
夫妻分居多久法院可以判以离婚: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民法典》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有什么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情况有:
1、分居的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谐,而不是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两地分居,住房问题导致夫妻不能同居;
2、分居强调夫妻双方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
3、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关系确实破裂或经调解仍有和解的可能,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
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要求离婚的必要条件。若夫妻关系确实破裂,调解无效,虽无分居事实或分居不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