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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去世后要办理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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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开死亡证明。人死后,单位或家属必须开具死亡证明。在医院死亡的,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因病死亡的,由村委 会、居委会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非常规原因死亡的,由所在单位或公安部门出据死亡或火化证明。然后到卫生防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然后凭死亡证明到住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其次,应该去注销户口。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死亡注销证明,需要提供户口簿和医院死亡证明。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规范》

第十条 派出所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公民户籍身份信息核查工作并上报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 如遇特殊情况 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批准 可延长至31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应当在11个工作日内对派出所上报的核查情况作出审核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 核查工作涉及本县(市区)及其他县(市区)的 且派出所处理意见不一致的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解决;县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协调后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上报设区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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