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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确定刑期之日和执行之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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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书上写明的日期;判决执行之日是指实际交付执行场所执行的日期。判决确定之日和判决生效之日是一致的,都是指判决发生效力之日;

2.而判决执行之日则不一定和前两个一致,有时候判决已经生效,但未必立即执行,如死刑,还要有关机关核准;有期徒刑判决生效之后可能没有立即交给监狱机关,一审判决,给不服判决的被告(或原告)留有一定的上诉期限。二审判决,当时生效。

判刑后的刑期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吗

判刑后的刑期不是从逮捕之日开始计算。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由此可见,刑期既不是从逮捕日开始计算,也不是纯粹从判决日开始计算。

刑事拘留的执行时间是从被抓之日起算起吗

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的执行时间是以次日开始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

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计算

1、我国《行政诉讼法》某些条文中所规定的“收到之日起”,一般应当由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2、《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如何计算

所谓“起算日”就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的规定,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是以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开始计算。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1、一般情况下追诉期限的起算时间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即从犯罪行为完成或停止之日起计算。2、犯罪行为处于连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就是说,犯罪分子连续实施同一罪名的犯罪(犯罪分子在一定时期,以一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的犯罪行为),追诉期限从其最后一个犯罪行为实施完毕时开始计算。3、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犯罪分子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接连不断的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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