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的行为是指以下行为: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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