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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单方面解除总部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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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无权解除总部人员劳动合同,解除属于越权行为,是非法无效的。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但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时,员工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但如果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解除合同是合法的,无需支付补偿或赔偿金。调岗情况包括协商一致、劳动合同约定、客观变化等,但需遵守劳动合同法规定。

法律分析

一、分公司可以解除总部人员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无权解除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下属,解除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属于越权行为,是非法无效的。

总公司可以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有一定的赔偿。

(一)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总和×N=工作年限×月工资×(1+50%)×N1;

(三)因用人单位不订合同或合同无效赔偿金

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应得工资收入×25%赔偿金2=医疗费用×25%。

劳动者不同意调岗,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候,根据《劳动合同法》第规定,公司录用劳动者,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公司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二、常见调岗的情形有哪些?

1、公司和劳动者经过协商一致后进行的调岗。

2、根据劳动合同中约定而发生的调岗。

3、签订劳动合同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大,导致原工作岗位无法履行,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调岗。

2、劳动者因为医疗期满后,不能够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调岗。

3、女职工因孕期、产期、哺乳期进行的调岗。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发生的调岗。

5、公司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发生的调岗。

6、职业禁忌及健康损害的调岗。

劳动合同的解除,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的,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员工确实不符合录用的条件的,那么解除合同也是属于合法的行为,不用支付补偿或者是赔偿金,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结语

总结起来,分公司无权解除员工和总公司的劳动合同,而总公司解除分公司签订的合同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包括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调岗情形包括协商一致、合同约定、客观情况变化等。当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除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 【不出具解除、终止书面证明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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