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送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如果是生父母双方自愿共同送养,收养方符合收养孩子的条件,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后,收养关系合法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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