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撤诉案件,案件受理费退还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 第二十三条 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起诉的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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