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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离婚赔偿的费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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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是离婚损害赔偿的组成部分,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离婚赔偿有哪些费用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的损害赔偿”制度,那么它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法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呢是指的是家暴、与他人同居或者是重婚等等,因此,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的,或者作为无过错方的你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于赔偿金的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规定,在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呢它相对比较大,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一般呢,以2万到5万元居多。此外,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其实并不高,不支持的比例差不多是高达7成左右,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是因为“证据不足”,有鉴于此,建议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的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达到了较为严重的程度,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严重的侵害后果等等,以便您的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

离婚赔偿需要有哪些费用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确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主要是针对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形,无过错方可依法要求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婚姻法上的过错一般是指家庭暴力、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等,因此,如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构成婚姻法上的过错,作为无过错方的您有权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对于赔偿金额问题,因法律对此尚无明确规定,实践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但一般不会超过10万元,以2-5万元居多。此外,法院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的支持率并不高,不支持的比例达高7成,其中不予支持的理由一半以上是因为“证据不足”。有鉴于此,建议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的过错程度和具体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达到了较严重的程度,对方的过错行为给您造成了严重的侵害后果等,以便您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引起继承开始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1.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被继承人的死亡,分自然死亡和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2.自然死亡,是指人的生命的终结。一般指呼吸停止,心脏停止跳动或者脑死亡。

3.人民法院宣告公民死亡,这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公民失踪一定时期,经利害关系人申请,推定其死亡。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三者引起离婚纠纷的怎么办

1、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和好无效的,双方可以先协商离婚,协商离婚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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