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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演变

来源:吉趣旅游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违法行为,应予追诉,包括基本农田、耕地和其他土地的非法转让、倒卖,以及违法所得超过50万元、多次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以及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

法律分析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5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20亩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6、造成恶劣影响的。

拓展延伸

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变化与司法实践的关系

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变化与司法实践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议题。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于非法土地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这种变化往往是通过司法实践的积累和总结而得出的。司法实践在处理非法土地交易罪案件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立案标准进行解释和适用。司法实践的经验和判断,对于非法土地交易罪的立案标准的变化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总结,立案标准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和法律要求,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的适用性。因此,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变化与司法实践密切相关,二者相互影响和促进,共同推动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结语

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变化与司法实践的关系密切相关。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对于非法土地交易罪的立案标准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适用。通过不断实践和总结,立案标准能更准确地反映社会现实和法律要求,保障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性。因此,司法实践对非法土地交易罪立案标准的变化起着重要指导作用,共同推动我国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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