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吉趣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来源:吉趣旅游网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四项:

1、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行为;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文物的管理制度;

4、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一、玩忽职守犯罪如何认定

认定玩忽职守犯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1、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故意毁坏文物罪具有四要件是什么意思

故意损毁文物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文物管理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三、玩忽职守罪的认定有哪些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财产;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履行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3、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上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即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主观上不是故意造成的,而是过失造成的。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四百一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