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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妻子不要共同财产及赔偿是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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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妻子不要求共同财产和赔偿是合理的。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期间所得和婚前财产的分配。否则,口头约定不确定,容易引起纠纷。

法律分析

离婚时,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妻子可以不要求共同财产及赔偿。夫妻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属问题,包括婚前财产和所得财产的归属。这种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避免口头约定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和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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