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车祸后医疗费由何方支付及赔偿责任归属,然而在特定情况下,保险人有义务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支付急救费用的责任。如若被盗车辆、抢夺车辆等发生交通意外时,归咎于相关肇事者;若肇事者非车辆实际使用者,且交通事故责任属于车辆一方,则需由肇事者和车辆使用者共同承担连带责任。此外,保险人在支付急救费用后,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