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灵活就业人员的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其中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经本人申请,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传统主流的就业方式。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在劳动年龄范围内(男65周岁、女55周岁以下)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形式实现就业或再就业的人员,包括:自雇型就业,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自主就业,如自由职业者,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临时就业,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3种观点: 深圳灵活就业退休条件如下:1、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曾在原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参保缴费满10年(含视同缴费),且灵活就业2年以上的女性参保人员,可以选择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3、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足够的缴费年限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社保的基本功能:1、保障功能:社保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如养老金、医疗费用报销等;2、互助功能:社保基于互助原则,由社会成员共同缴纳,分摊个体风险;3、调节功能:社保通过收支调节,实现社会财富的再分配,缓解社会不平等;4、激励功能:社保体系鼓励劳动者参与工作,通过缴纳社保获得未来的保障;5、促进功能:社保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综上所述,深圳灵活就业退休条件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并且满足10年缴费和2年以上灵活就业的女性参保人员可以在50-55周岁之间办理退休手续。达到退休年龄且满足足够的缴费年限后,无需继续缴费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自2025年1月1日起,国家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改革,逐步将男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六十周岁延迟至六十三周岁,将女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从原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分别延迟至五十五周岁、五十八周岁。
第1种观点: 深圳灵活就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1、前往社保局养老待遇科,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退休条件;2、符合退休条件后,可在社保局领取养老金申领表;3、按照要求将养老金申领表填好,并加盖相应单位的公章;4、并携带本人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待遇科,去初审窗口办理申请;5、初审后再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即可领取退休证。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种观点: 灵活就业女性是可以50岁退休的。对于女性,尤其是灵活就业女性来说,50岁退休还是55岁退休,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大部分灵活就业女性都希望能够50岁退休,没有固定工作且收入不稳定,还要全额承担社保费用。但真要是50岁退休,养老金又可怜巴巴的,勉强维持生计。真是左右矛盾啊。不过,大部分女性,无论是灵活就业女性,还是企业女性职工,都盼望早点退休,落袋为安。毕竟延迟退休是大势所趋,真是赶上延迟退休,岂不是又要晚几年拿到养老金啊。国家规定,女职工正常退休年龄是: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55周岁。很多灵活就业女性是下岗女工或者失业女性,原来都在企业单位上班。因为企业裁员或者倒闭而失业,被迫成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之前在企业工作10年,之后转为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仍然是50岁,但是必须有档案来证明女职工有国企连续工作的经历,否则无法认定。一般来说,只要是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都会有档案来记录国企的工作经历。所以档案完好无损的话,一点儿都不用担心。如果这10年连续工龄等同社保缴费年限,全国大部分省市地区是允许女性50周岁退休的。对于档案丢失或者没有档案的女性下岗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也不可以按50周岁办理退休,必须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55周岁办理退休。只有有档案的女性下岗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才可以50周岁办理退休。另外,档案丢失的女性下岗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者,如果个人手中存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者能在市级档案馆里查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并盖上市级档案馆公章,同样可以按50周岁办理退休。因为盖有市级档案馆公章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是可以证明本人的下岗职工身份的,所以可以按50周岁办理退休。根据国家门的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就业的人员。包括在各级档案寄存机构寄存档案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辞职人员、自谋职业人员、档案寄存期间,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退休人员、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从事个体劳动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根据1978年6月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1)男性干部、工人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现实中,由于多种原因导致劳动者的档案年龄与身份证年龄不一致。用人单位在认定职工年龄时,应当执行《民法典》的规定,以劳动者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登记记载的出生时间来确定其是否达到退休年龄。《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医疗保险1、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都应按规定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2、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 [5] 3、参保人员患病先门诊治疗,在本地定点医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凭医保证、IC卡在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不足部分个人现金支付。在非定点医院或在异地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参保人员无论在当地或外地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和购药费用均不纳入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治疗无效,或病情严重需直接住院治疗的,应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4、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提供以下资料:(1)门(急)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及相关检查报告单;(2)参保人员本人医疗保险证、IC卡;(3)参保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5、对需紧急抢救的危、急、重病参保患者,无论定点与否,应本着先抢救治疗的原则,3天之内持相关资料到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补办入院登记手续。6、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执行。农民工患病需住院治疗的,可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自愿要求回原籍治疗的,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可在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统筹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其提供医疗结算服务。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3种观点: 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前申请退休,也可以延迟退休。根据深圳市颁布的《关于调整完善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前申请退休:1. 女性满50周岁,男性满55周岁,且年龄与缴费年限之和不少于80。2. 因身体原因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原职业,经劳动鉴定机构确认,建议退休或者转岗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延迟退休:1. 延迟退休五年,每年增加两年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超过40年。2. 延迟退休到65周岁及以上,可获得每月增加5%的养老金待遇,最高累计增加25%。需要注意的是,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提前退休或延迟退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并经过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养老金如何计算?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养老金计算方式与普通职工相同,主要根据缴费年限和个人缴费金额进行计算。具体来说,首先确定基础养老金,然后根据个人缴费情况和缴费年限进行逐步调整。同时,如果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延迟退休,则可以获得相应的增加养老金待遇。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的退休年龄为60岁,但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提前申请退休或延迟退休。退休养老金的计算方式与普通职工相同,根据缴费年限和个人缴费金额进行计算,如果延迟退休则可以获得相应的增加养老金待遇。【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种观点: 2023年最新退休如下:1、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五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2、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3、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4、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5、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特殊工种的要求:(1)在高温,井下,高空等特殊工种工作10年以上,经过劳动部门审批,可以在法定退休年龄前5年退休;(2)患有某些疾病,经过审批可以在一定规定年龄办理病退;(3)某些特殊情况,为了安置职工,规定的特殊,可以提前几年退休;(4)有些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2种观点: 深圳女性退休年龄具体如下:1、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满五十周岁可退休;2、女性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害健康的工作,连续工龄满十年,满四十五周岁即可退休;3、女性连续工龄满十年,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满四十五周岁可退休;4、因公致残,经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直接退休。当办理退休后,社保局会根据退休人员不同的身份以此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地方保管,如企业的退休职工,这类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还需原工作企业进行办理结束社保手续,然后将个人档案返还原企业继续由其为其保管。如果是事业单位人员退休人员,那么档案会存放在人社局,如果退休人员是领导岗位退休的话,那么档案会在相应的组织部档案室内,当到达退休年龄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后,档案还会回到原本存档的档案室内保管。法律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一)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发给。退休费低于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发给。(二)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九十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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