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第3种观点: 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和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酒吧坍塌一般由建设单位(建筑物产权人)与施工单位(建筑公司或施工队)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如下: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2种观点: 酒吧坍塌的责任认定,酒吧店主和建筑承包商都应当承担责任。建筑物倒塌的,其管理人或所有人应当承担责任。另外,法律还规定,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3种观点: 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酒吧坍塌如何认定责任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酒吧坍塌商家和建筑承包商各自承担怎样的责任根据坍塌的原因定责: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火灾责任人如何认定电力火灾的责任人如何认定,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应该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确定责任人是谁。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侵权责任如何认定侵权责任的认定办法:(一)行为本身具有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二)存在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三)因果关系。这是侵权责任的认定中非常关键的一个环节,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在侵权行为中,一般而言,对过错程度的划分并不影响民事责任的成立与否,也不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大小,因为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无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的范围由损害的结果决定,不会因其过错较轻而减轻其赔偿。在酒吧被人打伤了怎么办应当报警。如果只是造成轻微伤,机关应当对打人者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2种观点: 要根据坍塌的具体原因来定因质量问题倒塌:(一)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人既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要求共同承担侵权责任。(二)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的,除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外,可能还存在其他责任人。例如,如果设计人的设计存在缺陷,造成建筑物倒塌,根据和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设计单位应当对建筑物的倒塌负责。其他责任人主要包括: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以外的责任人。因第三人原因倒塌: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如果建筑物等设施已经超过合理的使用年限,所有人不采取必要的加固、维修等安全措施,导致建筑物等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求所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业主或者其他房屋使用者在装修房屋的过程中,擅自拆改房屋的承重墙导致房屋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该业主或者其他使用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第一种起诉的,可将建设施工单位作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也可以单独起诉乙方;以第二种情形起诉的,只能起诉其他责任人。第八十六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3种观点: 酒吧坍塌,酒吧店主和建筑承包商都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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