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在购买辅助材料时,需要将其计入“原材料—辅助材料”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操作如下:首先,在“原材料—辅助材料”科目下记录购买金额,即“借:原材料—辅助材料”。同时,如果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还需要将进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科目,即“借:应交税费—应交(进项税额)”。最后,通过银行存款或应付的款项进行支付,记录在“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科目。
当领用辅助材料用于生产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操作。具体来说,应将领用的辅助材料成本计入“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科目,即“借: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直接材料”。同时,将对应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科目余额减少,记录在“贷:原材料—辅助材料”科目。
以上会计分录的设立和操作流程,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和追踪辅助材料的采购和使用情况,为后续的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