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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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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爱企查查询显示: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资质: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这是企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法定资质。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需要重新审查发证。
2、人员要求:配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确保药品经营的质量安全。应至少配备一名执业药师,负责药品的采购、销售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设施设备:具备符合规定的营业场所和库房,以保障药品的安全储存和有效管理。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设备,如药品检测仪器、冷藏设备等,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4、管理制度:建立药品采购、销售、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采购来源合法、销售去向规范、库存管理科学。建立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建立员工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服务水平。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情况,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5、规章制度: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经营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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