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在哪里

2025-01-15 来源:吉趣旅游网
第1种观点: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是:(一)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住房保障;限价房价格较普通商品房低,但比经济适用房高;(二)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是家庭年收入低的本地市民;限价房销售对象是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中低收入本地市民。【法律依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限价房管理规则》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选定拟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经济适用房针对特殊的主体,适用范围有限,商品房适用所有主体; 2、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经济适用房不得自由转让,需要满5年后因特殊原因向政府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转让,商品房可以自由转让。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第3种观点: 一、什么是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是什么(一)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二)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1、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比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高。(三)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四)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五)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六)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七)退出条件不同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