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所需手续如下: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1)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委托办理的无需核验原件)(2)委托办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3、办理过户分别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2)房屋买卖合同(原件)3)原公房购房合同(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二份(房屋所有权人栏空白房屋所有权证中没有附图、表的,可不提交)(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6)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证明 (7)已购央产房出售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业费、供暖费交清证明(8)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境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购买房屋的,提交北京市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经批复的房屋再出售的,不再提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万寿路街道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西里9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