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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家房屋转租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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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二)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三)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四)缴费领证。一、土地租赁可以转让吗?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权由第三人取得,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地上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权可随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权只能按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价,抵押权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在使用年期内,承租人有优先受让权,租赁土地在办理出让手续后,终止租赁关系。二、公房买卖协议怎么写(一)公房使用权转让合同:甲方(转让方),乙方(受让方),根据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承租的公房承租权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二)甲方将其承租的座落于:区(县),路,弄,支弄,号,室,租赁部位独用面积XX平方米的公房承租权(以下简称该公房)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该公房转让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元。甲、乙双方商定,有关付款的时间与金额按下列约定方式办理(不约定的划除)。(三)乙方应按《试行办法》的规定,以甲方的名义将上述价款一次性存入该公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由该银行开具个人住房特种存单。一次性付款时间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四)按《试行办法》规定,经该公房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乙方将上述价款直接支付给甲方,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五)付款时间和金额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的XX日内,持本合同及规定的材料到该公房所在地XX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该公房承租一权的转让手续。(六)甲、乙双方商定自房地产交易中心审核同意出具《准予公房差价交换通知书》之日起的XX月内,持有关材料向该公房的出租人或出租人委托的物业公司办理公房租赁关系的变更手续。甲方同意,自该公房租赁关系变更手续办妥后的XX日内,腾出该公房并交乙方进行验收交割。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转租手续的办理流程如下:1、承租方取得出租方的同意;2、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3、在15日内持相关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4、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损失。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转租手续如下:1、转租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2、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书面形式的转租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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