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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产权是否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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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产权置换是指自身原有产权房屋与其他产权房屋进行互换。目前大多数房屋产权置换发生在房屋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2种观点: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置换,就是改变公产房的性质,办理产权证,实现房屋的交易的行为。公产房过户需要哪些证件申请人申请公产房过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所说的置换房是什么意思?产权置换房一般指的是开发商等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且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以房易房,互找差价。置换房屋是承租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否则被认定为换房无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权的,除出租人追认的以外,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责令各自腾房。换房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发生纠纷后,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如果有契约并已实际交付使用,在发生纠纷后,房管部门又补办了手续的,可认定为有效。拆迁补偿中的产权置换法是什么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安置房是指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有没有房产证,只有有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交易。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产权置换房一般指的是开发商等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且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以房易房,互找差价。房屋置换是区别于货币补偿的一种拆迁补偿方式。简单说,就是以房易房、互找差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一、产权置换的分类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附: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二、房屋拆迁补偿概念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总之,房屋拆迁产可以获得补偿方式有两种,一是货币补偿,二是产权置换。而产权置换的标准是根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而定的,还需要考虑的就是面积、区位等。根据这些具体的房屋市场定位条件来决定产权置换的标准。

第2种观点: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置换,就是改变公产房的性质,办理产权证,实现房屋的交易的行为。

第3种观点: 产权置换房一般指的是开发商等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且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以房易房,互找差价。【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种观点: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房屋征收中最常见的补偿方式,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被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货币的形式对被征收人的房屋价值给予补偿的方式。被征收房屋价值,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的《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屋征收部门支付的补偿款可以等于或高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但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货币补偿是一种简便易行的补偿方式,付清补偿款后几乎没有后续问题,是征收人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为鼓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各地往往通过提高补偿标准来吸引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二、产权调换所谓产权调换,是指在房屋征收补偿中,根据征收人的选择,市、县级用自己购买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权补偿给被征收人,并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与用于产权补偿的价值进行差价结算的补偿方式,被征收的价值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值均由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规则评估确定。产权调换方式通常是由于被征收人无其他住房或者不愿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选择搬至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几年由于房屋价格持续上涨,而征收人提供的房屋价格相对适中,导致被征收人更乐于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现实生活中有产权置换和产权调换两种协议,表面上看,协议的内容都是产权调换,但是协议形式不同,所获得的保障程度也是不同的。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用房的,应予支持。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拆迁产权置换标准最低是以一换一,保证最低住房条件。但是各地区的具体置换标准不同,需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才能确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相关问题1、协议内容(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1种观点: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置换,就是改变公产房的性质,办理产权证,实现房屋的交易的行为。

第2种观点: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公产房置换,就是改变公产房的性质,办理产权证,实现房屋的交易的行为。公产房过户需要哪些证件申请人申请公产房过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2、公有住房租赁合同;3、回购或者代理转让申请书;4、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代理转让的书面证明;5、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所说的置换房是什么意思?产权置换房一般指的是开发商等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征收人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并且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简单的来说,它就是以房易房,互找差价。置换房屋是承租吗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否则被认定为换房无效。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权的,除出租人追认的以外,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责令各自腾房。换房未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发生纠纷后,一般应认定换房无效。如果有契约并已实际交付使用,在发生纠纷后,房管部门又补办了手续的,可认定为有效。拆迁补偿中的产权置换法是什么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可不可以买安置房是指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要看有没有房产证,只有有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交易。

第3种观点: 需要提供的材料1、置换申请书;2、配偶及同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同意置换的书面证明;3、承租人或者配偶及其与承租人同户籍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的子女、父母两年内(以日期为准)购买其他住房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购买二手私产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的,提供《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和置换手续费;4、置换双方签订的公有住房置换协议书;5、公有住房租赁合同;6、申请人户籍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图章;7、承租人与配偶不是同户籍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种情况分别是:1、拖欠房屋租金;2、拆改房屋结构;3、有使用纠纷或者租赁纠纷。对于无欠租、无拆改、无纠纷的房屋,承租人能够提供上述购房证明的,由置换双方本人持上述七项材料,共同到连锁店提出申请。连锁店对提交的置换材料进行核查,对符合置换条件、材料齐全的,应当自接到置换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置换手续。置换手续费收费标准如下:a.独用单元房屋:计租面积1.36元;b.伙用单元房屋:(独用面积+伙用面积/)1.36元;c.平房:计租面积1.156元。上述置换费用由置换双方各承担50%。(注:表示一套单元房屋使用户数)对于承租人有偿转让直管公有住房使用权不符合办理置换手续的条件或者自愿放弃使用权的,由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查勘,确定回购价格,与承租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房屋回购协议书》,给予承租人经济补偿。如果双方对回购补偿价格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为住户代理转让。代理费按照市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收取(成交价格的2%),原承租人和新承租人各承担50%。为销售商品房而收购直管公产房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于2004年7月30日之前,将2004年7月19日以前收购的直管公产房屋明细、收购协议、付款单据、购房证明、租赁合同等报市房管局市场处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到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有关手续。对购房证明合格的,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按正常置换业务办理;购房证明不合格的,由津-房置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转让。津-房置换各连锁店除办理直管公产房屋的置换、使用权的回购、代理转让业务外,同时还类贷款,各类房屋的收购、代理销售、租赁及代办交易手续和其他中介业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可以公证的。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公证了安置房,可以防反悔或加价且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明力,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证件和授权委托书;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文件。法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细则》 第七条 申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一)公证申请表;(二)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法人资格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管人、管理人应提交代管权或管理权资格证明;(三)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其他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含共同共有人的代理),委托行为不在本公证处辖区的,其委托书应经委托行为地的公证处公证;(四)县以上(含县级)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发给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需要变更土地使用权的,还要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五)被拆迁物的产权和使用权证件、现状及登记表;(六)补偿、安置协议草稿;(七)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安置房公证收费标准如下:2万元以下包括2万元的,收取比例为1%;2万元—5万元或2万元包括5万元部分,收取0.8%;5万元—10万元包括10万元部分,收取0.6%;10万元—50万元包括50万元部分,收取0.5%;50万元—100万元包括100万元部分,收取0.4%;100万元—200万元包括200万部分,收取0.3%;200万元—300万元包括300万元部分,收取0.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规定。第七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第3种观点: 对购买安置房依法出具的公证书有效,但只能对该交易行为进行公证,不能对安置房权属转移进行公证。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安置房的买卖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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