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叫李玉萍,汉族,居民户口,现年58岁,现住施秉县城关镇鲤鱼塘小区第六栋二单元6-2-1-4号房,是城镇户口,女儿出嫁了我无依无靠,因自己疾病缠身无钱治疗,加之在20xx年动大手术,现每月只有低保300元生活,我需交水费、电费、屋言管理费,手机费用等150元,我生活十分生活。
我方知国家最低有好的惠民政策,特此申请各级领导核准,给予城镇生活保障500元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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