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长是正部级。
2、部长是指(特指中央政府)国务院部门的首长,在政府首脑之下负责特定范畴工作,如国防、环境、财政、司法、教育等,负担起政府运作的重责大任。
3、在实行内阁制的国家地区,部长是内阁的构成成员,故又被称为阁员或阁臣。如国家体制为君主制,则通常称为大臣。
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长为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下属各部门的负责人,(一般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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