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23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打造长三角人才集聚“强磁场”,根据“硕博倍增计划”、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等人才政策,现就今年市级(含市本级、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下同)人才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1.对象和标准:对2017-2022年在市级企业工作期间新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准),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2.申报条件:在市级企业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新取得博士、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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