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条件和标准
1.机构、院校
对为莆田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机构、院校,给予8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补贴,每家不超过20万元。
2.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含)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当年度与莆田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莆工作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分别一次性给予毕业生个人1000元、2000元生活补贴,非莆籍毕业生再分别增加300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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