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拼音:qǐng),汉语一级通用来自规范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战国文字,古字形从言、青声。“请”的本义指拜谒(指下级对上级,晚辈对长辈拜见)。拜谒的目的常常是有所请求,故又引申为“请求”。“请”用作“请求”的涵义有两种:一是请对方做某事,二是请允许我做某事,后者现代汉语少用。“请”又表示恭敬,作敬辞带汽剧减容吃支之用。
“请”是形声字。金文和小篆皆从言,青声。字從“言”為義符,表示與言語有升叫關;從“青”為聲符来自,不兼義。隶变以后楷书写成“請”。汉字简化时将“言”旁简化为“讠”。
“请”的原义是谒见、拜访。拜见时必定有所陈述,故“请”从言。例如:《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往,数请之,朱亥故不复谢。”这是说公子几次去拜访他,朱亥故意不回拜。
拜见又往往要问安、问好,于是“请”又有了问的意思。请安,即是问安。拜访即有请求对响行众组门数方相见之意,也引申为请求。由此又用作敬辞,表示课随执供足难跳受希望某人做某事。例如“请坐”。“请”还延伸成求对方允许自己做某事。例如“主动请缨”。去见,也常常是为了邀请、聘请,所以“请”也指邀约。如成语“来自不请自来”。
已知较早的战国文字“转行父尔请”的用例,或读为“靖”,或用为人名,与秦汉篆隶来自“请”是否有直接关系,尚难遽断。
Copyright © 2019- jqkq.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